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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耀:砂人联党反对限制非伊斯兰宗教发展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中央秘书长兼卑尔骚区议员拿督陈超耀律师表示,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对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拿督阿末玛索沙里指政府正草拟4项新伊斯兰法,包括限制非穆斯林向穆斯林传教、伊斯兰公益金(wakaf)、宗教司和伊斯兰法庭法案表示关注。

他将会致函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提出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的立场。

他指出,根据freemalaysiatoday.com新闻网站于2021年9月6日的报导,拿督阿末玛索沙里指政府草拟4项新伊斯兰法,包括“管制和限制非伊斯兰的宗教发展”,同时还建议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修正案)。

“副部长这项声明对大多数砂拉越人引起恐惧、不安、焦虑和愤怒情绪。这种对种族和民情不敏感的言论,在砂拉越是不受欢迎的,因为这违背砂拉越长期以来维持的团结、和谐和宗教自由精神。”

此外,“管制和限制非伊斯兰的宗教发展”也违反联邦宪法。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但其他宗教可以在联邦任何地方,和平及和谐地奉行。”第11(1)条文进一步阐明,“每个人都有权信奉和实践自己的宗教,并在不违反第(4)条文的情况下,宣扬自己的宗教”。

联邦宪法第11条(第4款)条文也阐明,只要不向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宣教,联邦政府就不能控制和限制任何非穆斯林人信奉、实践和宣扬其宗教的权利。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欲强调的是,任何在砂拉越限制非穆斯林宗教的法律修正案,必须首先征询砂拉越政府的同意,因为这影响到砂拉越人民宗教自由及权益,这点已在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以及政府间委员会(IGC)报告中阐明。

陈超耀说,副部长的言论也不符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提倡的“大马一家”精神,即团结人民和所有政党,齐心对抗新冠肺炎大流行病和人民健康福祉。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希望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了解,宗教信仰自由对砂拉越非常重要,这也是砂拉越在1963年参组马来西亚之前,联邦政府所保证的主要承诺之一。

“因此,我们希望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能够厘清联邦政府尊重联邦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的立场,确保所有非穆斯林人都有信奉、实践和宣扬其宗教的权利,从而消除人们的恐惧和愤怒情绪。”

因此,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强烈反对政府草拟4项新伊斯兰法,包括“管制和限制非伊斯兰的宗教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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