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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耀:政府应与商家积极沟通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中央秘书长拿督陈超耀律师认为,在执法单位展开执法行动之前,政府应该与商家与零售商沟通,向他们解释新条例。

“任何条例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定的,而不是造成混乱,所有在执行条例时,应该保持谨慎和敏感的。”

他是针对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猪毛漆刷课题,发表立场。

贸消局近期在全国五金店展开行动,检查店内销售的漆刷材质。

根据2013年贸消局商品事务通令(由猪或狗部份制成的产品)第4(1)条文,并可在第29(2)项条文下被对付,商家若没有为非清真商品标记或作出区分,已构成触犯法令。

个人初犯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二次和以上的重犯,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的严惩。机构(Perbadanan)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重犯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也是卑尔骚区州议员的陈超耀说,政府在推出任何新条例前,应该通过宣传,向商家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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