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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桂贤:承包商须为工程负责

石角区议员拿督斯里沈桂贤提醒所有参与政府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必须要对自己参与投标的目的和项目负责,并交出达标的工程。

他表示,政府会继续对那些获得工程,但又不能完成项目的承包商采取行动,包括将他们纳入黑名单,以致他们今后不能再参与投标获得工程。

他今日巡视石角路第三巷沟渠提升工程后指出,这项由水利灌溉局推行的发展项目,之前就面对不负责任的承包商,一直无法无期施工,导致工程一再拖延问题。

“我们将这些承包商列入了黑名单并终止他们的工程合约,水利灌溉局重新招标,目前第一,第二阶段的工程已完成。”

第一阶段工程耗资65万5350,第二阶段64万3919,整个工程耗资将近130万,第一期原本是去年10月完成,第二期是去年12月,但因为承包商问题,影响工程竣工时间表。

此外沈桂贤也巡视实打博乌达玛路的沟渠和道路提升计划。

这项属於石角选取的乡村发展计划由巴达旺市议会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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