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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ern Zone

叶耀星:劳工权力应下放砂拉越

哥打圣淘沙议员叶耀星表示,劳工法的权力,包括工资结构和行业专属保障的制定,应当下放给砂拉越,因为只有砂拉越人最了解本州独特的劳动力需求与经济现实。 他警告,近期关于统一最低工资和为所有现有外籍劳工增加2%雇员公积金(EPF)缴纳的激烈辩论,是“中央集权、一刀切”政策在布城制定所带来风险的一个鲜明提醒。 “目前,劳工事务属于《联邦宪法》的联邦清单,由布城决定所有核心劳工政策,”他说,并指出这种安排在理论上似乎有利于统一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辜负了砂拉越,因为它忽视了本州截然不同的经济结构、生活成本、劳动力需求和农村现实。 他说:“砂拉越的经济依赖在保障工人权益与维持种植业、木材业、石油与天然气业以及中小企业等产业之间取得平衡。 “砂拉越的中小企业无法像西马那样轻易消化由布城在没有征求本州意见的情况下突然决定的加薪或公积金上调所带来的合规成本。” 叶耀星强调,这些差异意味着,在布城、由西马政治考量主导的政策,可能会伤害原本要保护的人。 他指出,近期在是否应给予特定工人同等薪资和退休保障问题上的分歧,显示国家层面的决策与砂拉越公平原则的脱节。 他呼吁根据《联邦宪法》第76A条,将《砂拉越劳工条例》去中央化(defederalisation),把劳工法权力下放回砂拉越,因为砂拉越人更有能力为人民决定从工资结构、工时到行业专属保护等适合的政策。 叶耀星强调,本地立法者与业界人士对本州的挑战有第一手了解,能够制定既保护工人又促进经济增长的方案。 “这不是否定公平或国家标准,而是要在尊重砂拉越现实的基础上加以实施或调整。 “《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精神,就是要尊重砂拉越的特殊情况,而不是用为西马完全不同条件设计的政策来取代。” 他最后强调:“关于我们劳动力的决策,应该由砂拉越人,在砂拉越,为砂拉越人作出。“呼吁下放劳工法权力,不仅关乎自治,更关乎制定真正服务于人民的法律。”

罗克强:砂依法索应属权益

峇都吉当议员拿督罗克强表示,前经济部长拿督斯里拉菲兹终于承认“砂拉越值得拥有更多”。但与此同时,他却警告我们不要“加重投资者负担”、“威胁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或“危及经济稳定”。 他强调,砂拉越并非在乞求施舍,我们是在依法索求本应属于我们的权益,依据联邦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以及自然正义。 几十年来,是国家石油公司从砂拉越的土地中榨取了数十亿令吉的资源,而我们的乡区道路依然泥泞难行,孩子们在破旧学校中求学,我们的人民则被告知“耐心等待”发展。如果恢复砂拉越应得份额竟被视为对投资者或国家石油公司的“负担”,那这个体系不仅是崩坏的,更是道德破产的。 这位前经济部长的警告正是布城双重标准的典范: 当半岛的大型项目耗资数百亿时,没有人提“经济稳定”; 当国家石油公司为吉隆坡兴建高楼大道时,没有人警告会“加重公司负担”; 但当砂拉越要求获得自己创造的财富应得的公平份额时,却突然成了“威胁”? 我们必须停止这种虚伪。 这并不是在破坏经济稳定,而是在纠正长期的不公。 我们也要提醒前经济部长:砂拉越的权益不仅仅是道义上的,更是法律上的。 早在1954年,即马来西亚尚未成立前,《砂拉越(边界修改)枢密令》已将砂拉越的领土扩展至大陆架,即从海岸线向外延伸200海里的海底与土壤。这项边界从未被废除,根据联邦宪法第1(3)条款,未经砂拉越州立法议会同意,砂拉越的边界不得更改,而这种同意从未被授予。 因此,2012年《领海法案》试图将州控制权限制在3海里以内的做法,对砂拉越来说并不适用。 我们的总理阿邦佐哈里已明确指出,我们的边界不容谈判。副部长拿督莎丽法哈丝达也重申1954年枢密令仍具法律效力,2012年《领海法案》无法凌驾于砂拉越对大陆架的主权之上。 更重要的是,2022年2月,联邦宪法通过修宪以恢复砂拉越应有地位,并将MA63纳入宪法。包括第1(2)条、第160(2)条、第161A(6)条及第161A(7)条的修正案,均由当时任首相署部长(法律及国会事务)的本州元首敦佩兴斯里旺朱乃迪主持推动。正因他的领导,如今MA63不再只是历史文献,而是宪法条文。 我们想再次提醒前经济部长:砂拉越并非是为了当“二等州属”才加入马来西亚的。我们是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下,平等组建这个国家。 所以,请不要带着敷衍的态度承认“砂拉越值得更多”;不要在国家石油公司长期依赖我们的资源之际,却反过来指责我们会“加重其负担”;也不要在持续掠夺与轻视的现实下,还反警告我们会造成“经济风险”。 如果马来西亚联邦真的想要实现稳定、团结和受人尊敬,就必须从尊重砂拉越开始。现在是马来亚履行《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所有条款、尊重1954年枢密令、以及遵守联邦宪法第1(3)条款的时候了。

沈桂贤:砂政府计划全砂公共场所安装AED

砂拉越公共卫生、房屋与地方政府部计划在全砂所有公共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以提升应对心脏骤停等紧急情况的准备水平。 砂副总理兼砂公共卫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玛沈桂贤医生表示,当局正推动修订《建筑条例》,以纳入相关新规定,其中就包括强制在公共场所设置AED的条文。 “我们已经拟定了《建筑条例》的修正案,目前正等待砂拉越律政署进行审查,希望能在下一次砂议会会议中提呈。修正案中的其中一项新规定,就是在公共场所设立AED的要求,这项举措非常及时。” 他是在出席砂拉越其他宗教事务单位(UNIFOR)与古晋红新月会AED移交仪式后,接受记者访问时,如是表示。 拿督阿玛沈桂贤医生补充,心脏疾病是砂拉越的头号杀手,而许多时候,人们常目睹有人突然倒地的情况。 他说,在这种突发情形下,若附近设有AED,便有机会挽救生命。 不过,他也强调,光是设置AED还远远不够,关键还在于公众是否具备使用相关设备的知识。 “我们必须确保人民懂得进行心肺复苏术(CPR),以及正确操作AED。正因如此,来自马来西亚红新月会、马来西亚圣约翰救伤队,以及砂大(UNIMAS)等机构的培训就显得格外重要。” 此外,砂公共卫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也正借此机会更新各项与建筑相关的条例,包括即将推出的“绿色指数(Green Index)”,以呼应砂拉越总理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