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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政治性感?誰才是危險者?

“我不感到驚訝,因為”馬來亞人”或是馬來亞的反對黨永遠不會了解砂拉越人的頭腦。”

砂人聯黨中央秘書長拿督陳超耀律師今日發文告答覆峇都林當州議員施志豪今日在《婆羅洲郵報》指出,要拿督沈桂賢醫生放棄發表”砂拉越不是州”的言論。

陳超耀說,峇都林當州議員應該從1963年馬西亞契約的A附件,第二章,第4(2)節去了解,馬來亞是由馬來聯邦組成,以及婆羅洲和其原始版本的新加坡。峇都林當州議員應該能夠區分大寫的“S”和小寫的“s”字母。1963年馬來西亞契約與吉打,檳城或玻璃市完全無關,砂拉越根本不是“馬來亞聯邦”。

尊貴的峇都林當州議員也應繼續去讀1963馬來西亞契約第二部份的第4節(3),其中所指的“州”是“馬來西亞日”之前的領土定義,並且,這也不是指吉打,檳城或玻璃市,而是指整個馬來亞,婆羅洲邦國和新加坡邦國。

所以,這裡的馬來亞是指一個領土或是一個”區域”,因為那是馬來亞的邊界,也是”馬來西亞日”之前就州屬所作出的法律注釋。這亦是在1976馬來西亞憲法之前,已經很清楚地在科博特委員會(Cobbold Commission),政府委員會報告書(The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Report)和1963馬來西亞契約和1963馬來西亞(第35章)闡明砂拉越所賦予的地位。

有鑒於此,拿督沈桂賢醫生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會妨礙索回砂拉越自治權力的努力,相反,它將能加快索回自治主權。

“我們應該就砂拉越和人民應賦予的所有權益,全都說出來。為了砂拉越全民權益,我敦促所有砂拉越的州議員,即使持有政治分歧都要團結起來,通過團結一致的聲音說出來,如此我們可以在不久的將來,達致我們索回自治主權的目標。”

否則,只是一昧就砂拉越自治主權的重要議題上進行無謂的政治爭拗,將不會對砂拉越索回自治主權有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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