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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智:Petros可开采砂海域资源

首长署政治秘书程明智发表文告说,他认同和支持砂拉越首长阿邦佐哈里之前所说,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公司(Petroleum Sarawak,简称 Petros)成立主要目的是成为砂拉越在自己海域内拥有勘探开采石油天然气藏权的石油及天然气公司,而不是成为国油公司的承包商或者伙伴。 程明智说到1954年英女皇砂拉越(领土更正)枢密令(the Sarawak (Alteration of Boundaries) Order 1954 by the Queen in Council)非常清楚划定了砂拉越领海范围,而非如《2012年海土领域法令》所限制在 3 海里,尤其是在 2012 年紧急法令被废除后,在未经过咨询砂拉越政府的情况下,国会提呈通过 《2012年海土领域法令》限制砂拉越海域领土,那已逾越国会的宪法权力。 程明智也指出,今天砂拉越应该是领海域12海里范围内的主人,拥有主权勘探开发油藏。程明智建议在来临的 11 月份立法议会提呈《砂拉越石油法令》新法令明确闸明在砂海域12海里内的一切石油天然气的开发活动都必须得到砂拉越政府的许可授权。同时该新法令也可以授专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权给新成立的砂石油公司(Petros),取代多年在砂垄断石油天然气开发市场的国油公司。 程明智也表示无法认同依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下,国油公司还是拥有砂领海域的专有石油天然气开发权。他解释道,按照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州属领土更改必须得到州立法议会同意方可。而当年国会就是在没有得到砂拉越立法议会的同意情况下,单方通过《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 不过,程明智还补充说,砂拉越非常欢迎国油公司成为 Petros 的承包商或者伙伴之一,继续参与在砂拉越领海域内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