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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智:为何希盟过会员对国油课题噤若寒蝉?

砂人联党中央青年总团长程明智今日质问砂希盟领袖中代表砂拉越人民的国会议员们,难道他们如今做了政府,在新政府内无权?还是张健仁为了当官就静静不敢出声,当家不当权的助纣为虐任由国油掠夺砂拉越境内的石油资源?

他质疑张健仁是否也默许?因为从砂拉越希望联盟的文告中,他们没有对联邦政府和举动做出任何阻止。

他强调,不论是谁当政府,砂拉越人的权益砂拉越资源都不被允许侵蚀。

程明智发表文告回应砂希盟领袖们之前在报章上所发表的言论指,国油公司入禀联邦法院厘清国油公司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下对国内石油资源的法律权力,是抢了先机,导致砂拉越处于被动和危险的地步:

1. 土地和领海本来就是属于砂拉越的,何来“砂拉越处于被动”之说呢?“明智在文告中质疑砂希盟领袖们以上言论的逻辑。你是地主,外人要进入你的土地从事商业活动。试问是地主要入禀法庭证明自己是地主,还是外人要入禀法庭宣判他有权进入该土地进行商业活动?“”答案非常简单:是外人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有合法理由进入你的土地进行商业活动!而不是地主需要证明。而且当外人入禀法庭时,怎么会说是抢了地主先机呢?地主还是地主。法庭还是需要按照法律来审判,而不是先告状的先得!

2. 砂拉越的立场一直是强调砂拉越土地和领海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经规划清楚是属于砂拉越主权的。在和马来亚,沙巴,新加坡组成马来西亚后,砂拉越的领土和领海一样还是属于砂拉越的,包括了在内的一切天然资源。这些都是联邦宪法清楚规定的。后来联邦政府借着1969年颁布的紧急法令,强行通过了违宪的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和之后一样违宪的2012年领海法令。以上联邦法律违宪和侵犯砂拉越主权的条文希盟国州议员包括张健仁等人民代议士都认同的。我想质问希盟国会议员们,既然都晓得这些联邦法令侵犯砂拉越主权,除了在报章上“奚落”砂拉越政府,代表砂拉越人民在朝的他们接下来有什么捍卫砂拉越主权的行动和计划?

“我想提醒所有砂拉越希盟国会议员,你们是在联邦政府里面唯一代表砂拉越人民的国会议员,如果当家却不当权,就算争取到部长职位又有什么意义?”

他强调,砂拉越人民不是要看希盟国会议员在报章上发表言论,或是要求某人道歉。砂拉越人民要你们在希盟政府里面告诉首相,砂拉越的主权不可侵犯!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和2012年领海法令不能超越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和联邦宪法。它们是违宪法令需要立刻检讨!国油公司必须尊重砂拉越主权,要在砂拉越开采石油就要遵行砂拉越1958年石油矿业法令!

cas-michaelt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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