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9th, 2019
陈超耀:人联律师团研究董总华团大会禁办事件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中央秘书长拿督陳超耀律师针对董总华团大会遭禁止举办事件表示,大马普遍华社及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对董总被警方出示庭令,以可能影响和平为由,禁止举办华团大会的事件,感到万分震惊及极度失望。 他说,深感震惊及失望者,大多数是在第14届全国大选支持换政府的选民,他们感到失望的原因,是当时承诺的新政府、新希望、更自由的发言权力、联邦宪法赋予的集会权力及承认独中统考文凭等等,这些全都烟消云散。 陈超耀发文告表示,联邦宪法第10条文清楚阐明,保障所有马来西亚公民的言论自由(第10(1)(a)条文)、集会权力(第10(1)(b)条文)及组织权力(第10(1)(c)条文)。这3项阐明于联邦宪法的自由权力,是每个人基本的公民权力,在生活中实践自由与民主。 “基于上述联邦宪法赋予的自由权力,如今有个疑问是,警方申请庭令,禁止董总举办华团大会,以讨论将在明年落实的爪夷文鉴赏课程,此举究竟符不符合宪法?在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的角度,我们认为这做法违背联邦宪法第10条文,是不符合宪法的。” 他说,警员加入警队时,宣誓捍卫联邦宪法,成为人民的守护者。但是,在这课题上,既然警方接获情报,得知董总华团大会可能引发冲突,警方就应该负起责任,避免相关冲突发生,比如阻止抗议董总组织靠近华团大会现场。若说这些组织也享有宪法赋予言论及集会权力,那么正确做法,应该分隔两个组织,在不同地方集会,远离彼此。如此一来,就不会产生冲突,影响各自的集会。总而言之,警方应该采取更适当的处理方式。 如今,警方却单方面向法庭申请禁令,完全没有提供董总选择的余地。难道,这是新政府的民主方式? “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坚持相信,联邦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与1963年建国契约、科波特委员会报告、跨政府级别报告及1963年马来西亚法律(35章节)一样,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障每个大马公民享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及组织自由。我们必须坚定立场,不能让宪法赋予的权力被侵蚀或剥夺。” 陈超耀表示,在目前局势下,砂拉越人民联合党认真关注吉隆坡局势及董总面对的挑战。鉴于此,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律师团队会深入研究这个事件,他也已经与砂拉越华总会长拿督黄良杰联系,并会在近日内举行会议,讨论及找出最佳解决方案。 他强调,自1959年创党以来,砂拉越人民联合党非常关注华教课题。早前,党已经发出文告,严厉谴责在华小落实爪夷文鉴赏课程。如今,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依然坚持立场,反对在华小落实这个课程。 “我们支持砂政党联盟州政府向联邦政府索取医药及教育自主权,砂政府有信心能更好地管理学校,推动教育发展。我们也想提醒砂拉越行动党,他们在第14届全国大选提出归还教育及医药自主权给砂拉越政府的承诺。”
Secretary General of SUPP, Datuk Sebastian Ting on ban of Dong Zong conference
Majority of the Chinese in Malaysia and SUPP are extremely shocked and greatly disappointed that Dong Zong was forced to abandon and or cancel their proposed conference by the Police who obtained the Court Order, an injunction, to stop them from holding the conference on the ground that the conference might be a breach of the peace. Secretary General of SUPP, Datuk Sebastian Ting said they and the majority of those voters in PRU14 who voted for change of Governemt were totally shocked and greatly disappointed because they were promisedRead More
